超5000亿元“大账本”迎来改革(锐财经)

发布时间:2024-12-28 03:39:52 来源: sp20241228

  又一重要“国家账本”迎来改革。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专家分析,《意见》提出的系列举措,将有助于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宏观经济运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控作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保障有力

  中国各级政府预算有“四本账”,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国家战略、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

  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主任周丽莎介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

  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688.6亿元,为预算的110.9%,增长10%,主要是2021年国有企业利润高于预期。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95.32亿元,完成预算的96.5%,增长29.5%,主要是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支出增加。

  周丽莎认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以来,对国家和人民享有国有资本收益,对产业升级、落实国家战略、促进国企改革和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次《意见》明确,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全面完整、结构优化、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对宏观经济运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控作用更加有效,收支政策的前瞻性、导向性更加彰显,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资本金注入渠道更加畅通稳定。

  扩大实施范围,国企应纳尽纳

  本次《意见》的一大看点是“推动全面覆盖”,明确有序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逐步实现国有企业应纳尽纳。

  《意见》明确,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应交利润、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国有股股息红利、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等。同时明确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一级企业按规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凭借国家权力和信用支持的金融机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的权益,纳入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益如何上交?《意见》健全和优化了相关机制。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以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基础,依法扣除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等后,按一定比例计算上交收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建立健全分红机制,企业应及时按规定上交国有股股息红利。

  “梳理前期出台文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逐步扩大,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逐步提高,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也稳步推进。”周丽莎认为,这次《意见》提出分类分档确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等,将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效能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用在哪儿?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包括国有企业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以及通过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周丽莎说。

  《意见》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要支持企业发展,强化支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资本金注入,也要体现全民共享,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如何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意见》作出明确要求,包括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支出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支出结构方面,强调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强化资本金注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更好发挥对重要行业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支出管理方面,明确国有企业可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支持方向和企业发展需要,向出资人单位申报资金需求。强化支出预算审核和管理,坚持政策导向,区分轻重缓急,提升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性。严格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

  专家认为,《意见》的突出特点是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作用、健全收支管理和提升资金效能,将有助于进一步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责编:杨光宇、胡永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