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8:47:57 来源: sp20241130
高校辅导员作为开展大学生思政教育的主体力量,肩负立德树人的时代使命。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出,高等学校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双重领导。修订后的《规定》进一步指出:落实专职辅导员职务职级“双线”晋升要求,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规定》的发布有效缓解了高校辅导员职称“升不了”、人员“留不住”等困境,但囿于职业角色模糊、考核标准失切、发展平台受限等原因,辅导员仍面临职称晋升难的现实困境。
辅导员评职称阻碍仍存
首先,职业角色模糊。辅导员职称晋升受困于“教师”与“管理者”双重身份的认定,导致其职称晋升内在动力及核心竞争力不足。多数辅导员不仅需要处理“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学风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等学生工作,还要承担日常教学及科研等专业工作。山东大学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与思政培训中心办公室2020年开展的一项全国问卷调查显示:“在教育部大力推进辅导员学历学位提升的背景下,有接近一半的辅导员学历还在本科及以下。”这意味着,高校辅导员不仅可能被繁复的学生工作缠身,也可能由于学历偏低而缺乏教学及科研能力等职称晋升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使其职称晋升的自信心及效能感降低。可见,双重身份虽为辅导员提供了双轨赛道,但若对待不当,也可能转化为其向上发展道路上的“路障”。
其次,考核标准失切。辅导员职称晋升受制于“软实力”与“硬指标”的双重要求,致使其工作重心不明。受双重身份影响,辅导员晋升职称的指标也有“双重要求”:除从事学生工作的年限、学位学历、工作绩效等“软实力”外,论文发表与课题主持等也是重要的“硬指标”。因此,部分高校辅导员为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加看重区分度更大的科研成果产出,进而导致辅导员出现“重科研轻学生、重立项轻结项、重成果数量轻成果质量”等一系列问题。“失重”的职称晋升评审标准不仅会增加辅导员的工作压力,还会出现与其主要职责、工作特点和专业背景等不相匹配的诸多矛盾,导致出现“顾此失彼”的现实状况。
最后,发展平台受限。辅导员职称晋升面临“逢优则转”与“止步不前”的尴尬局面,不利于形成辅导员队伍在教学、行政、科研等岗位动态平衡的流动机制。高校作为辅导员的选聘单位,承担为其提供职业发展平台的职责。然而,相较于定位明确的专任教师,辅导员的角色定位较为模糊,导致职称晋升之路阻碍重重。因此,有能力达到晋升标准的辅导员会更倾向于转岗为专任教师,以谋求更明朗的职业发展前景。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2018年的调查显示:“当被问及有机会转岗时是否会继续留任,32.6%的人表示不会继续留任辅导员,仅有22.1%的人认为还会选择这个职业,只有不足9%的专职辅导员希望长期从事这项工作。”将辅导员视为职业发展的过渡或求职跳板的现实境况,严重影响了该群体队伍专业化和连续性发展。
以提升竞争力、细化规章制度谋求突破
如何突破辅导员职称晋升的现实困境?
首先,锚定双重角色定位,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后教育服务体系,提升辅导员职称晋升的核心竞争力。一方面,集结“部、省、校”及社会多方教育合力,积极完善辅导员培训体系,开发精品课程,为其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同时,鼓励辅导员进行学历提升,以夯实他们的教学与科研能力,为辅导员“教师”角色赋能。另一方面,延请有经验、有情怀的专家学者及党政干部等开展辅导员专项培训,传授辅导员岗位特有的相关理论、知识及工作办法等内容,提升辅导员的学生工作能力,为其“管理者”角色增效。
其次,持续健全、细化职称晋升规章制度,制定符合辅导员工作性质的考核标准,为其职称晋升提供科学依据。一方面,应秉持“健全为主,细化为辅”的原则,提升辅导员职称晋升评审标准的多元化与针对性。在此基础上,应鼓励辅导员产出具有“学生工作”特点的学术成果,打破将辅导员与专任教师的晋升标准进行对等比较的“一刀切”做法,为其职称晋升创造更多机会。另一方面,应在尊重辅导员主要职责与工作特点基础上,给予其一定程度的政策倾斜。例如,合理划定考核标准中学生工作与科研成果的比重,适度降低科研成果要求,将重心放在对辅导员工作实效的考核之上,以减少职称晋升过程中“有心无力”的消极情绪。
最后,优化发展平台,拓宽职称晋升的纵深通道,为辅导员创设更广阔的职业发展路径。在横向方面,各高校应依据自身优势,组建专业化的“辅导员工作团队”,引导团队成员相互支持,发挥“1+1>2”的团队优势,为辅导员提供职业归属感及身份认同感。高校还应为辅导员提供专项职业规划,切实精简辅导员工作类目,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在纵向方面,各高校应借鉴已有先进经验,立足自身发展现状,制定涵盖多个职级与职称的辅导员职业等级制度,为其绘制清晰的晋升路径,蓄力打破辅导员晋升“天花板”。总之,高校应深刻领悟、把握“双线”这一核心关键词,在遵循“一校一议”“双线并进”原则基础上,加强辅导员团队建设,完善考核评聘办法,确保辅导员“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
(作者分别系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
(光明日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