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09:01:36 来源: sp20241227
本报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屈信明)为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稳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强化保险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绿色保险服务体系,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
《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重点领域绿色保险保障。加快发展气候保险,加大对气候投融资试点地方的风险保障力度,服务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围绕绿色低碳科技领域,加快推进研发费用损失类、知识产权类、低碳零碳负碳技术装备类等科技保险发展。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发展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超低能耗建筑性能保险等业务,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风险减量服务。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提供保险保障,助推绿色消费发展。
加强保险资金绿色投资支持。要求完善绿色投资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因素纳入公司治理、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流程。探索建立绿色投资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优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绿色投资的内部资源投入。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绿色债券配置,提高绿色产业投资力度。
加强绿色保险经营管理能力支撑。各保险企业要落实绿色保险发展主体责任,建立绿色保险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机制,完善绿色保险内控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推动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设立绿色保险专业部门、特色分支机构、创新实验室等专门机构,积极应用新科技、新技术,提高碳管理数字化水平。
《 人民日报 》( 2024年04月29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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