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名“内鬼”被开除党籍 取消相应的退休待遇

发布时间:2024-12-30 12:43:33 来源: sp20241230

   中新网 广州2月29日电 (记者 程景伟)据广东省纪委监委“南粤清风网”29日通报,广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组长闫宝璋、广东省委第八巡视组原副组长陈少菲、广东省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李松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据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原组长闫宝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闫宝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退休后仍不知止。

  闫宝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闫宝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委第八巡视组原副组长陈少菲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少菲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录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少菲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少菲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据通报,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惠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李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松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多人谋取利益;清廉底线失守,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私利,约定收受财物;肆意妄为,干预执纪执法活动;纪法意识淡漠,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提拔、从轻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松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松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