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建立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的通知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10-12-19 21:58:00
作者:武汉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文章录入:网友(文明发帖) -
武人办〔2004〕93号
各区人事局、各企事业单位、各普通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武发[2004]8号)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本着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大学生的理念,市人事局、市人民政府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毕办”)决定在武汉选择若干家有一定规模和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企事业单位建立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其目的是增加大学生就业培训和实践的机会,提高其职业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为用人单位扩大知名度、增加吸引力,科学地选录、配置、优化大学生资源创造条件。
二、实习基地采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高校与企事业单位直接挂钩,政府人事部门提供服务支持的形式,根据实际需要由学校或大学生与实习基地联系,实习基地组织安排大学生到实际工作岗位实习,实习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
三、“实习基地”的申报与授牌
(一)用人单位提出建立实习基地的申请,填写《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1”),注明可接纳实习大学生的学历层次、专业、人数以及能提供的工作岗位等情况。
(二)用人单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市毕办与高校联合考查该单位能提供实习的专业、岗位、实习环境等条件。
(四)经审核同意后,实习基地与市毕办签订《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协议书》(见“附件2”),市人事局和市毕办正式授牌,并颁发《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证书》。
四、实习报名事项
(一)报名对象:武汉地区各高校在校大学生及已毕业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可根据实习基地、学校、毕业生的具体情况,选择以下方式报名。
1、学生在学校登记后由学校与实习基地联系集体报名,由学校与实习基地签订《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协议书》(见“附件3”)。
2、学生可持学生证或毕业证等材料直接到实习基地报名,学生与实习基地签订《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协议书》。
3、武汉市人才储备的毕业生可由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与实习基地协商组织报名。
(三)信息发布:武汉毕业生就业网(www.whbys.gov.cn)、武汉人才网(www.job98.com)将公布实习基地名单,并不定期发布实习基地需求信息。
五、实习期间的管理
(一)实习基地制定实习规章,明确对实习学生的具体要求。
(二)实习基地应为实习学生安排实习指导老师或具体联系人。
(三)实习基地应与学校或学生在双方意见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武汉大学生就业实习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并送市毕办备案。
(四)实习学生须遵守实习基地的规章制度,认真参加实习。
(五)实习过程所涉及其它具体工作由实习基地与学校或学生协商确定。
六、实习鉴定
(一)实习期结束后,由实习基地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鉴定,出具《学生实习证明》(见“附件4”)。
(二)实习基地应及时向市毕办反馈实习情况和效果。对于优秀的实习基地,将予以表彰。
七、经实习基地实习的大学毕业生,通过就业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如果实习双方愿意,毕业生也可留在实习单位就业。
武 汉 市 人 事 局
二〇〇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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