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创业投资发展简史
  • zt.wineast.com 发布时间:2008-11-17 7:07:40
    文章录入:网友(任我行)
  •    
      1.日本创业企业发展简史

      日本最初的创业投资机构成立于1972年。有以京都经济同友会等为中心设立的“京都Enterprise Development(KED)”、日本长期信用银行、富士银行等设立的“日本Enterprise Development(NED)”、和以住友银行为首的住友集团设立的“日本Venture Capital(NVC)”。

      这些创业投资机构的设立比美国的“America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ARD)”晚了26年。

      73年到74年,日本又成立了野村证券为主导型的创业投资机构——“日本合同Finance(JAFCO)”等5家创业投资。以上8家为日本第一代创业投资机构。

      从七十年代初日本最初出现创业投资到九十年代末,已有四分之一个世纪。其间83—86年经历了第二次创业投资热,如今日本共有120家创业投资机构。到95年3月,日本的创业投资的企业超过一万家,投资余额超过8500亿日元。

      与美国创业企业不断涌现情形相比,日本创业企业的出现较少,进入90年代以后,废业率一直比开业率高,创业企业的设立呈逐年下滑趋势。这一点使日本政府极为担忧。为此,政府已经把促进创业企业发展,做为了走出经济衰退,提高综合国力的重要发展战略。

      2.日本创业资本诞生的背景

      日本创业投资在七十年代初能够迅速起步,除了美国创业投资的示范作用以外,日本国内经济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也是重要原因,概括起来包括以下因素:

      创业企业不断涌现:日本经济经过60年代的高速增长期,其中化学工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了加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随着高速增长期的结束,日本把“产业结构的知识集约化”作为下一个需要追求的政策目标。

      71年,日本政府的产业结构审议会把“知识集约性产业结构”提示为日本70年代的新产业结构,把研究开发集约产业(计算机、机器人、集成电路等)、先进组装产业(通信设备、办公设备、数控机床、公害防止设备等)、时尚产业(高级衣料、高级家具)、知识产业(咨询、系统工程等)列为知识集约型产业结构的中坚产业。创业企业被看成是在这些增长领域里先驱性的企业群。72年,首相的咨询机构“中小企业政策审议会”在其名为“70年代的中小企业与中小企业政策的方向”的意见书中高度评价创业企业,认为是“通过革新推动产业结构知识集约化的旗手”。

      72年,中小企业厅首次对日本的创业企业做了一次调查,被调查的企业有790家,回答调查的有349家。调查结构显示,这些创业企业大都是66年以后以大城市为中心成立的,主要从事复杂的组装设备、系统设备的开发行业,其中有专业能力的人员多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想法从大公司跳出的,创业时的资金由创业者自身包括其亲属、朋友和从业人员提供。

      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的活动:按6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投资育成公司法”日本在东京、名古屋和大阪设立了3个投资育成公司,以改善资产负债率较高的中小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企业对不景气的抵抗力。具体的做法是,通过接受增资扩股和可转换公司债促进中小企业自有资本的充实。

      72年,投资育成公司开始已经有约10年的时间,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再加上当时的创业投资热的影响,诞生了银行和证券公司主导的民间创业投资公司。

      设立投资育成公司的背景主要有以下3点:第一是前面已经介绍过的美国“小企业投资法”;第二是,从60到62年,日本的证券市场上作为“柜台承认股种”新公开交易的公司数和证券交易所第2部市场新公开交易的公司数激增,出现了所谓“公司热”。61年,日本大藏省和证券交易所为保护投资者和培育中型企业在证券交易所开设了“第二部市场部”,将集团性柜台交易组织化。从55年到60年作为柜台承认股种新公开交易的企业年平均27家,但进入61年一年就达180家。企业“公开交易热”极大地促进了投资育成公司制度的诞生。第三,对中小企业进行直接资本供给本身是一项新的、有意义的政策。日本战后的中小企业政策一直限于预算措施、金融及税制。通过直接对中小企业供给资本,使一直离股票发行政策市场较远的中小企业也有可能变成公开企业,从而更易于筹措、充实成长发展所需的自我资本。三个投资育成公司从63年设立到70年共投资了496家,投资总额153亿日元。

      资本的过剩流动:到70年代,随着高速增长期的结束,日本经济很快呈现出不景气,特别是70年夏到71年秋,景气的回落较大。日本政府、日本银行开始了从金融政策方面的景气操纵,数次降低公定利率,71年将到了48年来最低的4.25%.

      另一方面,日本的国际收支一直是大幅度的黑字,71年外汇储备增加了100亿美元。美国政府71年发表了保护美元政策(尼克松冲击),使日本不得不放弃一直坚持的固定汇率制。当时,日本银行为了支持美元汇率,10天间买入了1万4000亿美元,这些都流入到了日本国内市场。也就是,出口企业的资金滞留在全国的银行里,强化了银行的贷款力,成为面向中小企业的资金源。在这样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对风险公司的兴趣越来越大。

      股份市场的活跃:71年8月尼克松发表保护美元政策后,东证指数一度暴跌。但到11月,政府金融、财政上的景气上扬政策奏效,股份市场重新活跃,整个72年冬政指数持续上涨。股市活跃使创业企业知道了直接金融的好处,对PIO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从而促使证券公司出资设立了创业投资公司。

      最初2家代表性创业资本公司的设立过程:71年,京都同友会为调查美国创业企业和创业资本的情况访问了波士顿。当时美国正在兴起的对年轻的、具有成长力的企业持续进行投融资的美国的新产业——创业资本,对追求知识集约化经济的日本金融界、证券界、产业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72年11月设立了日本第一家创业资本“京都Enterprise Development股份有限公司(KED)”。KED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发掘新兴的、创造型的企业,对这些企业直接提供资金援助,或进行经营指导。KED的本社设在京都、资本金3亿日元,大股东为立石电机、京都证券交易所、京都银行、京都信用银行、京都中央引用银行、日本兴业银行等43家。资金供给方式为股份和公司债。

      野村证券于73年设立了第一个证券公司主导的创业资本“日本共同金融(JAFCO)”。JAFCO的资本金为5亿日元,大股东是日本生命保险公司、东洋信托银行、野村证券、野村不动产、三洋证券等16家,投资对象以3—5年内能上市的创业企业为主。

      从1972年到1982年,包括JAFCO的最初8家创业投资公司对345家企业共投资125亿7900万日元。到1981年末,投资余额87亿900万日元,分布在242家企业。这10年间,共有62家企业通过这些创业资本的支持实现了公开上市,而同年的日本公开上市的企业总数近为140家。倒闭的被投资企业3家,投资损失1亿7100万日元。

      3.投资事业组合的开发与运用

      1982年,JAFCO设立了日本第一个投资事业组合“J-1号”,93年顺利完成任务后解散。以“J-1号”为起点,其它创业投资机构也相继设立了投资事业组合。投资事业组合的开始改变了创业投资的资金筹措方式和投资方法,使创业投资能专心于本来的投资业务,成为创业投资业大步发展的原因。投资事业组合的基本构造类似于美国创业投资的主流有限合伙制。

      日本设立“J-1”时,为成为不课法人税的团体,利用了“民法上的组合”。“J-1”是从16亿日元开始的。由国内事业公司9家,外国4家加上JAFCO共14家组合成员组成。

      4.被投资企业的股份公开

      创业企业的股份在市场上公开交易,作为创业投资就被认为成功了。企业可凭自己的力量在股份市场筹资,创业投资也能收回投资资金。

      日本企业上市较难,公开的最低条件是纯资产2亿日元,每股扣税前利益10日元,而实质上不到这些最低条件的5倍证券公司是不接受的。原因是为了保护投资者,但作为其结果则将风险虽高、却有较高成长性并最需要启动资金的创业企业排除在市场之外了。为了在公开市场创造更利于培育创业企业的环境,1995年日本开始了柜台登记特股种制度。这个制度的特点是:对象企业的研究开发费占销售额的3%以上;不问利益额的多少(赤字亦可);股份的公开价格不以招标制度,而以book building方式;包括事业计划的进行状况,每年4次公开财务报表等。

      在日本创业投资中占有绝对比重、并且是唯一公开企业的JAFCO到95月3月共投资了1306家企业,其中完成上市的304家,比率为23%.从整体上看,投资是成功的。

      5.日本政府促进创业资本业发展的新举措

      1995年后,日本各界再一次关注创业投资。日本升值使制造业移向亚洲其它国家,产生了产业空洞化,大公司的雇佣减少成为构造性,使人们认识到了创业企业对解决雇佣问题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在美国,计算机及其相关产业、数据通信、医疗、健康服务、生物等新产业的创业企业不断涌现,而日本在迄今为止支持日本制造业的汽车、电机、钢铁等之后却看不到新的领头产业。因此创业投资的重要性就越显突出。